2019-12-23 1607


房租补贴

为入驻人力资源及新经济、新材料、新能源、金融、技术服务、知识产品、节能环保、信息技术、股权交易等相关服务机构提供办公用房,前三年给予免除房租优惠、后两年实行房租减半优惠。对总部或区域总部入驻的人力资源企业,可采取“一事一议”的原则确定政策。

财政补贴

1、引进国家“千人计划”专家、国家“万人计划”专家、省“一事一议”顶尖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科技创业类)、省外专“双百计划”专家、齐鲁乡村之星、齐鲁金融之星、齐鲁首席技师、黄河三角洲学者、黄河三角洲学者产业领军人才、市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东营市首席技师、东营市乡村之星,依据省级、市级、县级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2、“千人计划”专家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站、齐鲁技能大师特色工作站及引进外国高端人才、专业人才、青年人才,依据省级、市级、县级的相关政策给予奖励。


3、业内权威机构发布的年度世界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大中华区100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国家级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山东省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业十大品牌和人力资源诚信服务示范机构总部及区城总部注册入驻园区给予政策相应补贴。


4、新入驻的人力资源及新经济、金融、技术服务、知识产品、节能环保、新能源、新材料、信息技术、股权交易等相关服务机构,参照其年度缴纳税收(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地方附加等)根据地方相应政策给予奖励。


5、针对总部经济企业或区域总部入驻的企业,可采用“一事一议”原则确定政策。